
录取通知书正面。

录取通知书反面。

录取通知书内容。
江西文明网7月24日南昌讯(记者 黄熹 梁爽)记者今天从省高招办获悉,2009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和民办本科新生录取通知书样式和民办院校在省内外招收本科和高职(专科)新生录取通知书编号今天正式公布,省高招办通过本网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明确就读学籍身份,避免上当。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秋季招生政策的公告》规定,江西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寄发的学生秋季入学报到通知书分为四类,其中一类是民办高校纳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由学校寄发江西省高招办统一印制并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设有防伪标志)。
记者另了解到,凡来江西民办普通高校报到的学生,未持江西省高招办加盖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在当地高招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信息,一律不注册普通高校学生学籍。